深圳体育中心坍塌事故后续:责任单位领“红牌”,调查尚未结束
7月8日上午11时20分许
深圳市体育中心
在拆除过程中不慎发生坍塌
施工人员被埋,事故造成3死1伤
备受舆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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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造成3人遇难的
“7·8深圳体育中心坍塌事故”
有了后续进展
相关责任单位、项目负责人
红牌警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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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深圳市住建局官网获悉
该项目施工单位——
深圳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与项目负责人分获“红牌警示”
在深圳市住建局官网红色警示栏上
连续两则公示呈现了该事故安全警示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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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中午11:20分许,深圳市体育中心改造提升拆除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局部坍塌,导致下方四名现场施工人员被压,有三名人员死亡(较大事故)。
根据《关于严厉惩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若干措施(试行)》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发生安全事故一次死亡3-9人的,红色警示1年”,现拟对此项目相关责任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进行红牌警示,责任主体为深圳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谢宏松。
警示期限由2019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9日。
南都记者注意到
虽然由福田区住建局
对该项目相关责任单位
及项目负责人给予了红牌警示
但并不意味着
“7·8深圳体育中心坍塌事故”
原因调查已经结束。
为期一年的“红牌警示”处罚仅是基于《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的通知》等相关政策而出具的。
这份深圳市住建局曾于2016年下发的文件规定,工地发生死亡事故一律红色警示,涉事施工企业在本市建设的其它工程全部停工整改。
该文件要求,被红色警示的建设单位,在警示期内,视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暂停办理其项目的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登记、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
项目建设单位
涉及法律纠纷百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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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被“红牌警示”的
深圳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到底有何背景呢?
南都记者查询发现,上述处罚的责任主体之一——深圳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经营范围包括施工总承包,房地产开发、投资等内容。
梳理该公司股权结构可知,其共有三家股东,其中占股83%大股东为深投控旗下企业——深圳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公开信息显示,深圳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大型国有企业——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
天眼查信息显示
深圳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涉及多起法律诉讼
并曾多次受到行政处罚
深圳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涉及法律诉讼达161起,其中不乏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或因买卖合同纠纷而被他人或公司起诉的案例。
此外,该公司还先后受行政处罚三起,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深圳、珠海、东莞、杭州、长沙、惠州等多地法院强制执行。
事故原因
是否与人工氧割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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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7·8深圳体育中心坍塌事故”原因
至今尚未有官方通报
但在坊间有关
“是否因最后采取了人工氧割而导致事故发生”
的讨论声并未停止。
南都记者了解到,事发前,已经持续拆除多天的深圳市体育馆中,仅有四根立柱支撑最后倒塌的巨大屋盖。资料显示,这一屋盖重量超千余吨,四根立柱间有63米间距。
有参与拆除工程的工人向记者透露,事发前,施工方原计划采用的无人机切割方式并未能成功完成拆除。
该方案需要由工人将钢索套在切割过的柱子上,工程车将其拉倒。于是,“人工氧割”也加入进来,四根立柱的大部分切割工作转交由工人手动进行人工氧割。
是无人机切割后的作业环境已不再适合工人进入建筑体内进行人工氧割?还是人工氧割进一步瓦解了原有的结构稳定性触发了巨大屋盖的坍塌?是建筑顶部过重导致拆除工作风险远超预估?还是因为施工方案存在隐患导致悲剧的发生?
截至记者发稿
有关该事故原因尚未发布官方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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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南都记者 孙雅茜
编辑:李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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